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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銀川9月17日新媒體專電 (“新華視點”記者任瑋)日前,一則關於寧夏靈武市12名遭教師猥褻女童家長因上訪與保安發生衝突,2名家長被行政拘留的報道引起社會關註。
  這起今年4月發生在寧夏靈武市境內的一起教師猥褻幼女案,為何到現在還未平息?
  據悉,4月18日,靈武市公安局接到有教師猥褻兒童的群眾舉報。警方19日抓獲犯罪嫌疑人黃某某。經查,靈武市郝家橋鎮一鄉村幼兒園教學點教師黃某某以講作業為由,在其辦公室先後猥褻多名學前班女童。4月21日,黃某某被靈武市檢察院批准逮捕。有關部門稱,近期,該案將由銀川市人民檢察院向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案件處理至此,受害女童家長並不滿意。靈武市公安局副局長盧躍文介紹,9月10日上午10時左右,有政府執勤保安報警,稱有家長闖政府大樓並打傷保安,當地東塔派出所4名民警出警。
  盧躍文說:“我們到現場發現,12名家長在政府7樓的婦聯辦公室外,與保安人員發生衝突。”由於當時雙方情緒激動,現場十分混亂,公安部門增派警力,將涉事保安與家長全部帶回派出所調查。
  盧躍文說,根據當事人口述筆錄,結合當天政府大樓監控錄像等證據,涉事家長構成擾亂單位秩序的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對其中7人做出行政處罰:對2名情節較嚴重的當事人行政拘留8天,對另5人治安警告。
  一位田姓家長告訴記者,從今年4月案發至今,他們四處打聽關於案件的進展情況以及受害女童當時在醫院檢查的結果等內容,但對相關答覆並不滿意。
  記者從靈武市政府獲悉,案發後,受害女童家屬連續上訪,提出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政府及教育部門對受害家庭給予經濟賠償等多項訴求。  對於“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的訴求,有關部門稱,已依法依規對靈武市教育體育局安全辦主任、教管室主任以及事發地學校校長予以免職。
  關於經濟賠償問題,靈武市副市長郝希奮說,對於“政府及教育部門給予每個受害者家庭30萬至50萬元經濟賠償”的訴求,因無法律依據,政府多次答覆可通過黃某一案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程序向法院提出申請來依法解決。
  9月秋季開學,多名受猥褻女童應該上小學一年級。部分家長說,他們擔心受害女童遭到歧視,不想讓孩子在原來的學校上學。  
  靈武市教育體育局局長王志勇說,在開學前,靈武市教育部門就該案件所涉及適齡兒童入學問題進行研究,提出可以到郝家橋鎮或鄰近的白土崗鄉的學校入學,如家裡有條件可選擇到靈武市區內任何一所小學上學。
  這一安排,並沒有得到受害女童家長的認同。他們說,“這些學校熟人太多”,村裡的一些孩子也在上述鄉鎮學校就學,並不能起到“迴避”的目的。
  王志勇說,教育部門及學校對受害女童家長開展了勸學工作,9名受害女童中有7名到指定鄉鎮入學,還有2名女童的家長堅持其訴求,未讓孩子上學。
  9月10日,一些受害孩子的家長和親屬再次就女童上學問題上訪。由於當天是教師節,教育局負責人在銀川市開會,家長在找不到教育局領導的情況下到婦聯反映問題。這一過程中,與試圖阻攔的保安發生了衝突。
  記者採訪過程中,多位受害女童家長表示,案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他們希望能早日得到公正審判,嚴懲犯罪嫌疑人,同時希望有關部門對受到傷害的孩子能給予最有效的補償和幫助。(完)
(編輯:SN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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